将交通罚款与个人收入挂钩的方法在一些欧洲国家,包括瑞典和芬兰,已经实施,曾出现过驾驶员被处以相当于数十万美元罚款的引人注目案例。
在温哥华岛,Saanich区议员Teale Phelps Bondaroff今年早些时候试图引发这一讨论。然而,他的提案“呼吁BC省政府探讨实施一种基于收入的交通罚款系统,根据受罚者的收入来计算罚款”并未获得更多人的支持。
在上周的BC省市政联合会(UBCM)大会上,来自地方政府的代表通过了由新威斯敏斯特提出的这项提案,并将其提交给省政府进行考虑。
Phelps Bondaroff在接受CityNews采访时表示:“固定罚款对低收入人群影响不成比例,而且对高收入人群也不构成有效威慑。”
他表示,如果高收入人群被处以与其收入相称的罚款,可能会使交通法规更加有效。
“如果目标是防止人们违法,我们在道路上制定了这些法律以确保人们的安全,我们希望确保对所有道路使用者施加相同的威慑力量,” Phelps Bondaroff说道。
“这意味着我们不能有固定的交通罚款。交通罚款应该基于个人收入。”
UBCM大会代表通过的决议是非约束性的,这意味着省政府无需遵循提出这些建议的地方政府的建议。
然而,省政府必须对这些决议提供回应,并在某些问题上,省政府已经利用UBCM的讨论来制定变革。